参团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合同法》、《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同意履行以下内容:
1、我公司 旅行社签订的 旅游线路交由统一安排操作,
2、本线路为散客组团,满10人成团开班。不成团将顺延至下期或取消。
3、行前解约责任: (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
①签订合同后解约的,承担旅行社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如:机票、火车票、船票、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②出发前通知或未通知旅行社解约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已支付的相关费用的实际损失。
(2)旅行社的行前解约责任:出发前通知旅游者解约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或定金的10%违约金。
4、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原定行程,超出原定成本由旅游者承担,未发生成本退还旅游者。突发情况,经所有游客签字同意后,导游可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但不减少协议景点,如遇客人原因放弃景点,门票不予退还。
5、根据相关规定,不占座的儿童标准为0.8米以下怀抱婴儿,0.8米以上儿童必须占座,否则,我社导游可依据新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根据景区规定,若儿童超高产生门票,须现付相应门票。
6、团队住宿多为双人标间,如产生三人间尽量加床或补房差;若产生单男或单女,团队中无人可拼房,需补单房差。
7、行程中所标景点门票价格为参考门市价;特殊情况(持导游证、军官证、老年证、学生证、教师证、残疾证、记者证等有效证件)请在上车后立即与导游联系并说明,若门票产生优惠或免票的,导游按与旅行社门票折扣价之间的差价现退(非景点挂牌差价)。
8、行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乘坐飞机或火车,须持与报名时一致的证件,否则责任自负。妥善保管个人的证件、财物;照顾同行老人、儿童安全;按导游指定的时间、地点集合,过时责任自负。
9、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以及附件一、附件二,如与《旅游法》不一致的,以《旅游法》规定为准。
组团社盖章 旅游者签名
日期 日期 |